成都医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流程指南
说明:
1.申报流程指南及相关资料可在对外交流合作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2.如对申报流程有任何疑问,请电话咨询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8-62739030
成都医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流程指南
第一步 准备出访材料
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需先确定团组联络人,按以下要求准备完整材料后,电子版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进行初审:
1.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需包含出访人员姓名、性别、职务、明确出访时间、出访目的等核心信息,翻译件需确保内容准确且与原件一致);
2.在外日程安排(12天及以下的团组,需细化至每天上午、下午的具体公务活动安排,明确活动内容以及核心任务);
3.经费预算(需列明经费出处、出访总预算以及会议注册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国际联程机票等明细项目;差旅标准严格参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9〕80号)执行)。
第二步 校内审批
1.按人员身份填报对应申报表:处级干部填报《成都医学院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申报表》,其他教职工填报《成都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报表》,完成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初审;
2.初审通过后,打印申报表提交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院系级单位需经党委/支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双重签字,并加盖党委/支部公章及院系公章),再将纸质版申报表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
3.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将电子版提交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审核;
4.团组出访信息将在对外交流合作处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校内监督。
第三步 四川省外事办审批流程
1.出访人员需前往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完成以下事项:拍摄护照/签证照片、身份证扫描、录入指纹(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审阅四川省外事办系统生成的相关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按省外事办具体要求准备签证所需其他材料;
3.出访任务获批后,将全套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四川省外事办,领取普通公务护照并办理签证手续。
第四步 出访要求
1.出访前:出访前5个工作日内,需到对外交流合作处参加行前教育谈话,明确出访纪律、安全注意事项及公务任务要求。
2.出访期间: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出访国家(地区)、对接单位、研修方向及行程安排执行公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或前往未获批的国家(地区)。
3.出访后:归国(境)后7个工作日内,将普通公务护照等所有证照归还至四川省外事办(需确保证照无损坏、无遗漏签证页);归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提交出访总结材料,包括:出访总结报告、实际出访日程安排、公务活动照片(需体现公务场景及核心参与人员)等材料。
附件:(共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