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流程指南
说明:
如对申报流程有任何疑问,请电话咨询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8-62739030
成都医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流程指南
第一步 准备出访材料
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须先确定团组联络人,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筹备全套申报材料:
1.邀请函原件及对应翻译件。材料须涵盖出访人员姓名、性别、职务、明确出访时段、出访目的等核心信息,翻译件内容须准确无误,且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
2.拟定境外详细日程安排。出访时长12天及以内的团组,日程需细化至每日上午、下午的具体公务活动,清晰明确各项活动内容及核心工作任务。
3.编制出访经费预算。预算需列明经费来源、出访总金额,以及会议注册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国际联程机票等各项明细费用;所有经费开支标准,严格参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9〕80号)文件执行(附件1)。
4.完成申报表填报及初审提交工作。结合上述全部材料内容,规范填报《成都医学院自组团因公出国计划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表电子版、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开展初审。
第二步 校内审批
1.按人员身份分类填报申报表:处级干部填写《成都医学院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申报表》(附件 3),其他教职工填写《成都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报表》(附件 4),完成后将电子版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开展初审。
2.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表,按要求完成签批盖章:院系级单位须经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双重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单位行政公章;随后将纸质申报表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
3.同步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 5),将电子版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审核。
4.出访团组相关信息将在对外交流合作处官网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三步 四川省外事办审批流程
1.出访人员需前往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完成以下事项:拍摄护照/签证照片、身份证扫描、录入指纹(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审阅四川省外事办系统生成的相关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同时按省外事办具体要求准备签证所需其他材料;
3.出访任务获批后,将全套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四川省外事办,领取普通公务护照并办理签证手续。
第四步 出访要求
1.出访前:出访前5个工作日内,需到对外交流合作处参加行前教育谈话,明确出访纪律、安全注意事项及公务任务要求。
2.出访期间: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出访国家(地区)、对接单位、研修方向及行程安排执行公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或前往未获批的国家(地区)。
3.出访后:归国(境)后7天内,将普通公务护照等所有证照归还至四川省外事办(需确保证照无损坏、无遗漏签证页);归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提交出访总结材料,包括:出访总结报告、实际出访日程安排、公务活动照片(需体现公务场景及出访成员)等材料。
附件:(共1个)